索引號: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fā)布機構: | 根河市政府辦公室 | 發(fā)布日期: | 2019-02-14 |
發(fā)布文號: | 根政發(fā)〔2017〕107號 | 關鍵詞: | 決,定 |
信息來源: | 根河市人民政府 | 主題導航: | |
信息名稱: | 根河市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公安工作有功人員的決定 | 內(nèi)容概述: |
市公安局,市政府有關部門:
2017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尤其是在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70周年大慶、全國黨的十九大安保期間涌現(xiàn)出一批聽黨指揮、敢于擔當、樂于奉獻、果敢堅強、能打硬仗的先進典型。為表彰先進,鼓舞士氣,市政府決定給予李旭東、蘭紅星、隋立成、李俊輝、于萬彬、張廷偉、崔旭光、邢艷梅、劉曉東、馬林、宋濤、李智圣、董展、張福軍、高文興、邢耀云、皮建軍、張桂蘭、劉長宏、梁成金、吳登峰、孫占偉、王海、梁文研、宋占海、王德志、呂勝彬、謝國選(消防二中隊隊長)28名有功同志記個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全市公安系統(tǒng)廣大民警戒驕戒躁,再接再厲,為維護全市安全穩(wěn)定再創(chuàng)新的業(yè)績。
信息來源:根河市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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