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1521050116152388/202408-00020 |
組配分類: | 政策文件公開 |
發(fā)布機構: | 根河市教育體育局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名稱: | 根河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評價實施細則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發(fā)布日期: | 2024-08-30 |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發(fā)〔2020〕19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fā)〔2020〕36號)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踐行“五育并舉”,強化以體育人,發(fā)揮體育與健康課程評價的引領、帶動、激勵作用,推動全市學校體育教學改革與發(fā)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fā)展,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評價實施方案》(內教發(fā)〔2022〕18號)和《呼倫貝爾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飳嵤┘殑t》(呼教發(fā)〔2023〕2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樹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遵循教育教學規(guī)律,以《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22年版)》《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目標達成度為重點,以發(fā)展學生核心素養(yǎng)和增進學生身心健康為目的,堅持過程性考核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知識、技能和體能同促進,評價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的原則,充分發(fā)揮評價的正確導向作用,推動落實“教會、勤練、常賽”要求,促進學校體育工作改革與發(fā)展。
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評價(以下簡稱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實行“兩考合一、一考多用”,評價結果是初中學生畢業(yè)和升學的基本依據之一。
二、工作目標
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旨在完善學生發(fā)展性評價體系,建立跟蹤評價機制,激勵學生積極參與體育運動、養(yǎng)成健康生活方式、健全人格品質,引導學校根據體育學習的實踐性特點和健康教育的實用性特點,進一步優(yōu)化體育與健康課程教學,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要求。本方案自2022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起實施,到2025年實現初中階段各年紀(七、八、九)全覆蓋。2020年、2021年入學的學生繼續(xù)按照原初升高體育考試辦法執(zhí)行。
三、評價辦法
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包括過程性評價、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三部分,總分值80分,按學生實際分值計入學生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總成績。
(一)過程性評價
1.評價對象
對七、八、九年級在讀學生進行階段性考核與測試,將考核與測試結果進行評價賦分,計入學生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總成績。
2.評價內容、時間、分值及方式
過程性評價包括七年級至九年級學生日常參與情況考核和《國家體質健康標準(2014修訂)》測試兩部分。
(1)日常參與情況考核:包括學生體育課出勤率、校內外體育競賽參與情況兩項內容。測試時間分別為七年級第一學期至九年級第一學期,共5個學期,每學期1分,共5分。其中,學生體育課出勤率達到85%及以上、且參加校內外體育比賽1次及以上得1分(含班級內),體育課出勤率未達到85%或未參加校內外體育競賽得0分。第一學期考核時間為9月1日至12月30日,第二學期考核時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由任課體育教師負責考核,學校年級主任、分管校長負責審核??己私Y果每學期由班主任向學生、家長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學校負責日常參與情況考核的組織工作及成績復核工作,教體局對學校日常參與情況考核進行監(jiān)督管理。
(2)《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修訂)》測試:主要考查學生初中階段七、八、九年級三年體質健康情況,測試項目包括學生體重指數、肺活量、50米跑、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女生一分鐘仰臥起坐/男生引體向上、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初中階段各年級單項指標與權重進行評分。
測試分值按三類六檔進行賦分。良好及以上:80分及以上折算得15分;及格:75.0-79.9分折算得14分70.0-74.9分折算得13分,65.0-69.9分折算得12分,60.0-64.9分折算得11分;不及格:0-59.9分折算得9分。
測試時間分別為七、八、九年級第一學期,每次測試折算滿分為15分,三年滿分總計45分。測試工作由教體局組織實施,并與教育部年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數據上報工作合并進行。2022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測試工作可延遲到第二學期進行。
(二)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
1.評價對象
八年級在讀學生
2.評價內容、時間、分值及方式
以《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22年版)》為依據,對學生學習掌握相應體育、健康教育知識情況進行測試,滿分10分??荚囉勺灾螀^(qū)統(tǒng)一組織命題,在八年級第二學期與生物學科同卷進行紙筆考試,單獨計分至學生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總成績。
(三)專項運動技能測試
1.評價對象
九年級在讀學生
2.評價內容、時間、分值及方式
專項運動技能測試主要以《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22年版)》為依據,學生可以從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體操、速度滑冰8個運動項目中自主選擇1個項目參加測試,每個項目包含2個測試內容,每個測試內容滿分為10分(其中速度滑冰項目技術評分滿分8分,速度評分滿分12分),每個項目合計滿分為20分。除速度滑冰項目以外,其他項目在九年級第二學期進行測試,速度滑冰項目由教體局在九年級自行確定測試時間。
測試具體內容包括:
(1)足球:定位傳球10分;運球繞桿10分。
(2)籃球:1分鐘籃下2.5米外區(qū)域自投自搶投籃10分;20米繞障礙物往返運球10分。
(3)排球:正面雙手頭上連續(xù)傳球、正面雙手連續(xù)墊球10分;正面上手或側面下手發(fā)球10分。
(4)乒乓球:正手攻球10分;1分鐘連續(xù)左推(撥)右攻10分。
(5)羽毛球:正手發(fā)高遠球10分;正手后場擊高遠球10分。
(6)武術:10秒鐘正踢腿、10秒鐘仆步掄拍10分;健身南拳10分。
(7)體操:男生跳箱(橫)分腿騰越、女生跳箱(橫)屈腿騰越10分;男生技巧組合、女生技巧組合10分。
(8)速度滑冰(1000米):速滑技術評分8分;速滑速度評分12分。
前7項項目測試內容的運動技術要領和評分標準,由自治區(qū)教育廳結合《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22年版)》和教學實際編制,速度滑冰評分標準由呼倫貝爾市教育局依據教學實際編制,另文通知發(fā)布。
四、特殊情況處理
(一)申請免于執(zhí)行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學生
1.殘疾學生
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由本人或監(jiān)護人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辦理“因殘疾免于執(zhí)行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手續(xù)。學生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官方網站可查詢)或具有資質的傷殘等級鑒定機構的證明,經學校初核、根河市教體局體育與健康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復核確認后,從提出申請的學年開始,可不參加日常參與情況考核、《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日常參與情況考核按滿分賦分,年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按14分賦分,九年級專項運動技能測試按18分賦分,之前學年考核測試成績仍然有效。此類學生需參加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按實際得分計入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總成績。
2.傷、病學生
無殘疾證,因受傷較重或患有嚴重疾病長期不能參加劇烈運動的學生,由本人或監(jiān)護人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辦理“因傷、病免于執(zhí)行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手續(xù),需提供二級(旗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以及病歷、檢驗等相關診查資料,經學校初核、根河市教體局體育與健康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復核確認后,從提出免試申請的學年開始至病愈康復期間,不參加日常參與情況考核、《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日常參與情況考核按滿分賦分,年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按0—59.9分等級標準進行賦分(9分),九年級專項運動技能測試按12分賦分,之前學年測試成績仍然有效。此類學生需參加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按實際得分計入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總成績。康復后,由學生監(jiān)護人提出申請,在確保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按正常學生評價辦法執(zhí)行。
經根河市教體局審核免于執(zhí)行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的學生,其相關申請審核材料入學生檔案。鼓勵免于執(zhí)行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的學生在專業(yè)指導下開展日常體育鍛煉,積極參加體育與健康課以及體育競賽見習。
(二)申請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補測學生
1.因臨時受傷、患病、女生生理期等原因暫時不能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的學生,由本人或監(jiān)護人在測試前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辦理“因傷、病等申請參加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補測”手續(xù),需提供二級(旗市區(qū)級)以上公立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以及病歷、檢驗等相關診查資料(女生生理期無需提供醫(yī)院證明等材料),經學校初核,教體局體育與健康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復核確認后,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補測,按照補測成績賦分。已辦理相關手續(xù),仍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補測者,當年《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成績按0—59.9分等級標準進行賦分(9分),九年級專項運動技能測試時此類情況按12分賦分,不辦理手續(xù)者,成績計0分。此類學生日常參與情況考核、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按照普通學生政策要求執(zhí)行。
2.在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過程中受傷、患病不能繼續(xù)參加剩余項目測試的學生,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測試現場醫(yī)務人員初核、教體局體育與健康評價領導小組復核確認后,已經參加的考試項目成績有效,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未測試項目的補測,按照已測和補測成績賦分。如在補測中仍不能完成剩余項目的測試,沒有參加的測試項目成績按照該項目滿分分值的60%記錄。不辦理手續(xù)者,沒有參加的測試項目成績計0分。
教體局和學校將對申請免于執(zhí)行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學生和申請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補測學生的辦理程序嚴格把關,對申請人實際情況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認真審核,并履行公示程序,按照統(tǒng)一測試的相關要求實施。原則上,補測安排在本地區(qū)統(tǒng)一測試(或學校參加統(tǒng)一測試)后5-8日內進行。
(三)轉學學生
1.自治區(qū)內轉學的學生,其體育成績互認。因殘疾或傷、病免于執(zhí)行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的轉學學生,由學校負責出具免于執(zhí)行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證明及相關佐證材料(分殘疾和傷病兩類)。其他轉學學生由轉出學校負責出具轉出前各學年(學期)成績證明,轉入后,繼續(xù)參加轉入地的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
2.由自治區(qū)外轉入的學生,其轉入前的日常參與情況考核由轉出學校按學期出具考核證明,即:學生體育與健康課出勤率是否達到85%及以上、參加校內外(含班級內)體育競賽是否達到1次及以上,由轉入學校按自治區(qū)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日常參與賦分標準進行賦分。其轉入前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成績由轉出旗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按學年出具成績證明或免于執(zhí)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證明(必須與上報教育部學生體質健康網的成績或情形一致),按自治區(qū)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賦分標準進行賦分。轉入后執(zhí)行自治區(qū)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辦法。
3.未能按時參加八年級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的學生,需報名參加九年級自治區(qū)統(tǒng)一安排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生物學、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按實際得分計入學生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總成績。
五、測試要求
1.《國家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由教體局統(tǒng)一組織,原則上使用電子測試設備,測試設備與《呼倫貝爾市中考體育與健康評價成績表》(附件8)信息數據內容相匹配,便于考試成績儲存及上報。
2.所采購考試設備應符合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jiān)督監(jiān)測中心認證合格產品,以保證考試設備的穩(wěn)定性,考試設備主機應對考試數據具備核心備份功能,即使主機損壞也要保證考試數據不丟失,可恢復。
3.測試場地應配有標準的400米田徑場地,不具備標準場地的學校須精準測量后組織測試。考場內要保證監(jiān)控全覆蓋,確保各考試項目監(jiān)控視頻清晰、可回放,不得存在視頻監(jiān)控死角。考試現場視頻需全部保留備查。
六、監(jiān)督管理
(一)日??己吮O(jiān)管
日常參與情況監(jiān)督管理采取逐級簽字負責制,每學期由任課育教師進行考核,學校年級主任、分管校長審核簽字確認,教體局按相應比例進行抽查,抽查中如發(fā)現弄虛作假,取消學校及個人評優(yōu)評先,涉及考生日??己顺煽儼?/span>0分處理。
(二)學生體測監(jiān)管
《國家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所有項目全程設置監(jiān)控并錄像,每個項目測試人員必須簽訂承諾書,為測試數據準確性負責。測試結束后成績第一時間向學生、家長公布,成績必須由學生簽字確認,經學校、根河市教體局審核蓋章后方可上報。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各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工作的重要性,積極協調、周密部署,按照本方案要求,認真制定本學校實施細則,明確職責任務和責任分工,精心組織安排,分級負責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統(tǒng)籌做好全過程評價工作。各初中學校要成立體育與健康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評價政策的宣傳解讀,引導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理解支持評價改革工作,確保全市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工作平穩(wěn)有序、公平公正。該項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各校教育督導考核內容。
(二)健全工作制度,嚴密工作程序。各校要充分認識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根據體育與健康評價工作特點,結合學校實際,認真研制體系完善、程序嚴密的評價工作制度。如:初中學生體育與健康評價檔案制度、評價政策解讀與宣傳制度、評價業(yè)務培訓制度、評價結果公示制度、評價監(jiān)督舉報及受理制度、評價問題復議制度、評價過程監(jiān)督檢查制度、測試人員和評委選聘管理制度、運動類項目測試安全保障制度等,用制度規(guī)范評價的全過程、各環(huán)節(jié),確保評價工作組織嚴密、有章可循、有規(guī)可依。
(三)強化設施建設,提高保障水平。各校要以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改革為契機,加強學校體育場地、器材、設施、設備建設,提高學校體育與健康課程評價的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數據測試、報送、統(tǒng)計的電子化、智能化進程。要盡快配齊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工作所需的測試器材設備(原則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使用電子智能設備),建立學生評價檔案,研發(fā)評價工作信息系統(tǒng),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和評價數據的精度,確保評價工作科學規(guī)范、高效有序。
(四)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教體局和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必須從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工作開放程度高、專業(yè)性強、組織工作復雜、與學生切身利益高度關聯的實際出發(fā),選擇政治素質高、組織紀律性強、作風正派、業(yè)務過硬的人員承擔評價工作的組織和測試任務,進行考前系統(tǒng)培訓,并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初中學校要設立考務工作組,負責各學年、學期的初中體育與健康評價考務工作,壓實職責任務、落實工作分工,確保高質量完成評價各項工作?!秶覍W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向學生公布確認,測試現場須配置實時監(jiān)控錄像設備。學生各階段評價成績以及免于執(zhí)行評價學生名單在一定范圍予以公示,主動接受監(jiān)督。對在評價工作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五)做好學生健康調查,科學組織考前訓練。各校要認真做好學生健康調查摸底工作,對患有心臟病、哮喘、癲癇等疾病的學生要避免其參加大運動量練習以及科學安排測試,以防患病學生在訓練、考試中發(fā)生危險。各校要向每位考生印發(fā)《致考生和考生家長的一封信》,通報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的各項規(guī)定,并對考生既往病史進行確認,如因考生和家長隱瞞病情造成不良后果的,責任由考生和家長自負。初中學校要遵循學生身體發(fā)展規(guī)律,科學安排考前訓練,結合學生實際情況,安排訓練量。不可采取高負荷、高強度的突擊式練習,不能影響正常的學校體育教學。嚴禁學校體育課“只訓練、不教學”“只背誦、不活動”的現象發(fā)生。禁止體育考試結束后挪用、擠用、占用、停上體育課。
(六)加強課程建設,提高課程質量。教體局、教育教學研究機構要加強學校體育與健康管理和研究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職管理人員和教研員,監(jiān)督、指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體育與健康教師嚴格執(zhí)行《義務教育課程方案(2022年版)》《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2022年版)》《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充分認識體育與健康課程對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重要價值,準確把握課程性質、課程理念、課程目標,認真鉆研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堅持課內課外相結合,科學運用綜合評價機制,落實“教會、勤練、常賽”要求,引導學生積極參與、科學鍛煉,保證學生掌握課程目標要求的基本運動技能、體能、專項運動技能和健康知識技能,推動體育與健康課程教學質量穩(wěn)步提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體魄強健、全面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