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1521050116160977/202502-00102 |
組配分類: | 其他專項信息 |
發(fā)布機構: | 根河市農牧水利科技局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三農 / 公告 |
名稱: | 根河市關于開放受理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的通知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發(fā)布日期: | 2025-02-26 |
根河市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受理工作有序開展,為公開、公平、公正,具體通知如下:
一、資金規(guī)模
2023年下達我市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總資金為3.23萬元,其中中央補貼資金為2.98萬元;自治區(qū)補貼資金0.25萬元。
二、受理事項
1.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農牧廳關于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農業(yè)機械執(zhí)行國四排放標準的公告》精神,為保障購機戶(經營主體)權益,按文件要求2022年11月30日(含)前購置的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國三”農機產品(以發(fā)票日期為準),辦理時限截至2023年5月31日。還未申請錄入的購機戶(經營主體),請務必注意申請錄入時間截止點,逾期將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
2.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農牧廳 內蒙古自治區(qū)財政廳關于做好2022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落實有關工作的通知》(內農牧機發(fā)【2022】34號)文件要求,農機報廢補貼工作與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同步實施,推進老舊農機報廢更新,同步兌付補貼資金。
3.根據《關于穩(wěn)步實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方式的通知》(內農牧機發(fā)〔2022〕175號)要求,部分重點機具購置與應用補貼實行“三合一”辦理操作方式,要求購機者使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手機APP掃描機具二維碼標識辦理補貼申請。
4.已錄入到自治區(qū)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內的補貼機具,按系統(tǒng)內排序進行補貼,直至補貼資金用完為止,審核無誤后通過一卡通或開戶許可證將補貼資金發(fā)放到購機戶(經營主體)。當年未獲得補貼的,下年度依序優(yōu)先安排。
三、受理手續(xù)
1.購機者本人攜帶發(fā)票、機具信息單、二代身份證、購機者戶口本、惠農“一卡通”,動力機械和自走收獲機械,需提供車的駕駛證、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所購機具人機合影(手機影像留存待核)。
2、生產組織購機補貼申報要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需補充:法人身份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開戶行、公章、名章等。
四、受理方式
通過內蒙古自治區(qū)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tǒng)受理農機購置補貼業(yè)務,線上“農機購置補貼APP”、線下窗口均可提交申請(購機者在手機“農機購置補貼APP”申請成功后,應及時準備好補貼申請手續(xù)報送至市農機服務中心農機補貼辦公室,完成相關資料信息及機具核驗)。
根河市農牧業(yè)機械服務中心
2023年5月5日